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復和鎮政府同意,在村民毫無知情的情況下,桐柏程平林藥開發有限公司(現河南程平林業有限公司),在河南確山縣、淅川縣等地私刻政府公章、偽造政府文件辦理6本近5萬畝假林權證。當地村干部和村民多次向林業、公安等部門反映,主管部門卻拒絕立案。
投訴:5萬畝林權證涉嫌造假
近日,河南省桐柏縣程灣鄉蘇扒村村民李鵬在網上實名舉報河南程平開發有限公司兩年間先后在河南淅川縣、確山縣等地涉嫌偽造6本林權證,面積達48540畝。
據悉,李鵬原是桐柏程平林藥開發有限公司法人,2010年10月,李鵬將該公司股權及法人過戶轉讓給原商丘市某銀行負責人趙留杰等人。目前,該公司更名為“河南程平林業有限公司”,法人為趙留杰,并在淅川縣注冊“河南程平林業淅川分公司”。
據舉報人李鵬講述,2014年1月16日,因工作需要,其打電話向河南程平林業有限公司法人趙留杰索要2010年轉讓給他的10000畝林權證復印件,當時趙留杰比較忙,就安排司機小劉(網名桃花園中人)發給他一個林權證電子掃描文件包,但里面內容讓李鵬大吃一驚,林權證電子掃描文件包含有確山縣、淅川縣兩地近5萬畝的林權證。李先生按照該林權證的地址和編號一一進行實地核實,最終發現該證完全是偽造出來,近50000畝林權證涉嫌造假。
兩地林業局均認定為假證
根據《林權證》辦理流程程序,屬村民集體林地的,需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并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表決同意,有相應會議記錄,并經村委會核實蓋章等流程。林業部門人員接到登記申請后,進行實地勘察、張貼公示、四鄰界限無爭議、主管局長簽字、最終加蓋當地人民政府鋼印等辦理程序。
針對確山縣人民政府在2011年4月-6月間發放給桐柏程平林藥開發有限公司編號為C:410600088285號林權證16380畝(位于瓦崗鎮劉老莊村集體)、C:410600088286號林權證5600畝(位于瓦崗鎮位于瓦崗鎮葉老莊村花門樓組集體)C:410600088274號林權證4100畝(位于瓦崗鎮葉老莊村碾盤莊組集體),記者相繼采訪其所在地村支部書記。
對此,兩地村支書均表示:林權證上涉及的林地實際面積不足200畝,四鄰邊界相差甚遠,與林權證所登記信息完全不符;其次,村民、村干部對此事一無所知,也從未開過村民代表大會辦理該地林權證。
確山縣瓦店鎮鎮政府出具的證明顯示,該鎮從未給桐柏程平林藥開發有限公司辦理過相關的林權證相關手續,不承認該證有效的書面證明。
在確山縣林業局,該局工作人員查詢到面積為16380畝的林權證編號實際持證人為曹xx,面積約1000畝,并非是桐柏程平林藥開發有限公司所有。其余兩證均未查詢到相關信息。
該證件顯示的“經辦人”朱川在接受本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本人從未辦理過該林權證,并認定此證為假證。
在淅川縣林業局,該局工作人員均未查詢到淅川縣人民政府2010年3月和5月發放給桐柏程平林藥開發有限公司的編號為C:410600088271號林權證8130畝、C:410600088289號林權證7318畝、C:410600088272號林權證7012畝。該局工作人員還表示,該證件顯示的負責人王俊林早已于2007年退休,林業部門最終并認定上述三份林權證是假證。
該林權所在地村干部也都表示未知此事,從未聽說過辦理該地的林權證。
舉報人李鵬表示,該公司轉讓協議是2010年10月簽訂,而證件卻在2010年3月份辦出,自己當時還是公司法人,在任法人期間根本沒有在淅川縣林業部門辦理過林權手續。
程平林業開發公司稱不清楚假證從何而來
對于以桐柏程平林藥開發有限公司名義辦理的近5萬畝假林權證,河南程平林業開發公司的法人趙留杰表示,不清楚假證從何而來,自己也是受害者,會落實該6本假證的出處,并表示在2012年左右,該公司從淅川縣一名王姓手中流轉了2萬多畝的林權證,對于其他的情況并不知情。
4月22日,確山縣瓦崗鎮葉老莊村村支部書記和劉老莊村支部書記一起到確山縣公安局和林業局報案,確山縣公安局表示,該證涉嫌假證,應去縣紀檢委或檢察院去報案。
4月25日,在淅川縣林業局,舉報人李鵬當場撥打淅川縣公安局報警電話,但公安人員以此事涉嫌政府部門犯罪,屬縣紀檢委管理為由拒絕出警,至今,兩地公安機關都未對此案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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