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遼寧省凌海市金城鎮金城街道的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金城造紙),是遼寧省第一家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然而,該公司也是當地的一家污染嚴重的企業,不達標的生產廢水常年向大凌河排放。為此,遭到了遼寧省環保廳的多次掛牌督辦。
日前,記者從遼寧省環保廳網站獲悉,2014年05月08日,遼寧省環境監察局向社會公布了污染重點監控企業,對這些企業實施綠色信貸限制措施。其中金城造紙赫然在目。
據遼寧省環境監察局的公布顯示:金城公司現有員工2300人,蒸煮鍋7臺,總容積1478M3,制漿生產能力每年15萬噸,現有造紙生產線5條,總生產能力每年12萬噸。綜合利用回收制漿紅液副產品粘合劑年生產能力30萬噸,蒸發站一座,綜合處理中段廢水5萬噸/天污水處理廠一座,熱電廠一座。現在開2條生產線,機制紙日產120噸左右,粘合劑260噸左右。現2臺鍋爐運行,鍋爐效率較低,鍋爐效率為40%-50%之間,平均日排廢水量2萬噸左右,排入凌河。
違法問題:掛牌督辦超期一年不能摘牌,行政處罰罰款至今未到位、拖欠排污費。
整改要求:完成掛牌督辦要求,解除掛牌督辦。依法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足額繳納排污費。
限制措施:實施綠色信貸限制措施。
可是,金城造紙雖然遭到遼寧省環保廳的掛牌督辦,仍然在違規排污。大量渾濁、泛泛著陣陣惡臭的生產廢水,在流經該公司所謂的潛流人工濕地后,并沒有作任何處理,在距離凌海市高鐵北邊約200米的地方直接排放到大凌河里。
2013年07月11日,報道顯示,6月初,遼寧省環保廳、人民銀行沈陽分行、遼寧銀監局一起,對長期環境違法、多次督辦沒有效果的污染企業,動了“殺手锏”,將其列入人民銀行“綠色信貸”征信系統“黑名單”,省內各金融機構將根據這份信息,暫停對這些企業各類形式的新增貸款。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摘掉“重污染”帽子,當事企業將無法再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直到整改到位。
錦州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因“掛牌督辦超期一年不能摘牌,行政處罰罰款至今未到位、拖欠排污費”榜上有名。
這已不是錦州金城造紙首次入榜,據報道,在4月15日召開的遼寧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該省環保局宣布,錦州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多年來幾經被限期治理,但依然距環保要求甚遠。在治污措施上,它們基本被指污染治理設施停運、不正常運轉、設施不完善,廢水直排或超標排放;在化學需氧量、懸浮物、色度、PH值等污染物排放上,各項指標超標幾倍到幾十倍,乃至遭來嚴厲的處罰。
本應是企業標桿、行業龍頭的上市企業,近年來屢屢引發環境污染事故。如發生銅酸水滲漏事故的紫金礦業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深陷“污染門”的哈藥股份,中金嶺南、升華拜克、北礦磁材、湖北雙環科技等公司也接連曝出重大污染問題。
業內人士分析,本應保持高透明度、作企業榜樣的上市公司,之所以屢屢成為環境事故的罪魁禍首,主要有三個原因:
上市公司大多是行業龍頭,對于地方而言已經成為“大而不倒”的企業,環保部門執法缺乏強硬手段,起不到震懾作用。
信息披露不到位。長期以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仍然著重于財務、經營方面,哪怕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對環保也含糊其辭。正是企業有意識地隱瞞環境信息,導致外部監督難以作為,許多潛在的環境問題爆發。
缺乏有效的追責機制。環境污染有一個累積效應,在缺乏有效追責機制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往往存在僥幸心理,不重視落實環保措施,不舍得投入。
上市公司應如何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監管機構和環保執法部門如何對有潛在污染風險的上市公司進行有效約束,已經成了發展與保護的應解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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