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林權抵押,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林地的使用權等森林資源資產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貸款。去年7月,中國銀監會和國家林業局聯合出臺了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業務。因此,從理論上來說,只要擁有林權證,符合一定條件即可申請林權抵押貸款。然而,記者了解到,我省林權抵押貸款開展情況并不理想,全省有1671.45萬畝確權的集體林地,成功進行林權抵押的林地占比可以說是微不足道;放在全國來看,林權抵押的進度也是比較慢的,抵押規模是很小的。
省林業局法規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我省從2008年開始推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絕大多數地方的集體林權已經確權到村集體,村集體再根據均股均利的原則分到人頭。省林業局對開展林權抵押一直非常重視,2009年開始與農行江蘇省分行聯合調研,2010年共同出臺了林權抵押貸款實施細則,明確了貸款的條件、管理、抵押林權的監督和處置等問題。“但是,林權抵押貸款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不少難題。”這位負責人說,林權抵押是新生事物,金融機構明知道長在地里的林木是優良資產,而且價值一年比一年高,但由于擔心貸后監管和處置起來難度大,所以放貸時有很大顧慮。比如說,一旦發生不良貸款,怎么對林地處置變現呢?每個縣(市、區)每年的森林采伐是有限額的,即使抵押林地的林木很有經濟價值,也不能隨意砍伐變現。而銀行顯然也不可能自己去經營被抵押的林地,只能繼續流轉給別人。
然而,流轉給誰呢?這就涉及另一問題,即必須有一個林權交易市場,而我省的林權交易市場還沒有形成。首先,對林權的抵押價格評估機構不健全。目前我省由國家林業局認可的評估機構僅6家,其中縣一級的評估機構只有2家,由于林業部門進行林權價格評估基本是公益性的,不賺錢,萬一發生糾紛還要擔責任,因此縣級林業部門積極性并不高。社會上的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很多,但這些機構缺少林業專家,對林權價格評估很陌生。其次,省內擁有正規的林權交易平臺的縣(市、區)幾乎是空白,這樣,林權就不像房產權那樣容易流轉變現。出于控制風險的考慮,銀行當然不會輕易放貸。
銀行方面提出,如果政府能夠對林權抵押貸款出臺貼息政策,就能調動金融機構向林業放貸擴面增量的積極性;如果林地能夠上保險,銀行受理林權抵押的風險就可以大大降低,林權抵押就容易開展多了。可現實是,我省沒有專門對林權抵押貸款的貼息政策,也尚未把森林和林木納入政策性保險,而且幾乎所有林農都沒有、也不會參加林地商業保險,因此,林權抵押的路徑就又少了一條。
盡管林權抵押還處在蹣跚行進狀態,但一些地方已經大膽突破先行先試。記者獲悉,到目前為止,今年淮安市林權抵押勢頭很好,幾百戶林農和林業企業成功獲得2億多元貸款“盡管沒有正規的評估機構,但林業部門主動介入對林地進行價格評估,銀行還是很信任的。”淮安市林業局林政處處長鄭加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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