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國務院公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土十條”),至此大氣、水、土污染防治都有了行動計劃。
“土十條”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環保部解讀稱,“土十條”將推動形成土壤污染防治產業鏈,規范土壤污染防治產業發展;實施“土十條”,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2.7萬億元,可新增就業人口200萬人以上;到2020年,預計可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4500億元。
拉動2.7萬億元GDP增長
我國土壤修復企業從2010年的10多家增加到近1000家,從業人員從約2000人增加到約1萬人。但還存在技術儲備不夠、人員隊伍不足等問題,產業發展基礎較為薄弱。
“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較晚。總體上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研發和工程化應用落后于發達國家和地區。”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鎖說。
國外土壤修復已有40年到50年的歷史,已經形成了專業化和實用化的土壤修復技術體系、完備的修復產業鏈和修復市場。而我國土壤修復技術研發和工程化應用,只有短短10年時間,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
“土十條”提出,通過政策推動,加快完善覆蓋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的成熟產業鏈,形成若干綜合實力雄厚的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
“這些政策利好,是我們期盼已久的。‘土十條’加快了土壤治理的進程,加大了市場容量。隨著更多的技術標準和政策法規的落地,相信土壤治理和修復行業將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永清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正軍表示。
環保部預期,“土十條”落實后,到2020年,可使7000萬畝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城鄉人居環境得到改善。
在優化經濟發展方面,實施“土十條”,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2.7萬億元,可新增就業人口200萬人以上。到2020年,預計可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4500億元。
不過,在業內看來這“過于樂觀”。在商業模式不清,技術、管理和人才都缺乏的情況下,企業對此持謹慎態度。
此前,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2016年全國環保工作會議上表示,“土十條”治理土壤污染,是個“大治理”過程,不是要投入幾萬億元。他表示,“土十條”強調的是風險管控,要管控土壤污染風險,通過改變土地使用方式,而不是簡單依靠巨大的資金投入,對污染的土壤要加強監測監控,不讓污染繼續發展。
修復市場緩慢釋放
“土十條”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要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財政整合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預算數為90.89億元,雖然比2015年執行數增加53.89億元,增長145.6%,但攤派到每個省份僅3億元左右。與“土十條”提出的任務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
“土十條”還要求,地方應統籌相關財政資金,通過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將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測土配方施肥等涉農資金,更多用于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
據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生態部主任王夏暉介紹,一般來說,農用地治理與修復成本每畝從幾千元到幾萬元,污染地塊土壤治理與修復成本每立方米從幾百元到幾千元。
一家環保企業負責人認為,土壤治理要花費巨額資金,但“土十條”中,財政資金的來源、渠道和創新力度都不夠。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從財政角度分析也認為,“土十條”并不是大型土壤修復項目的機遇。
“不管是通過PPP項目,還是地方政府自籌資金,地方政府支付大規模土壤修復工程的能力都有限。”薛濤表示。
“‘土十條’的重點在于風險防控,談不上什么商機,短期內國家也拿不出那么多錢。而且說實話,商業模式確實不太清晰。”宋海農認為,土壤治理和修復行業不會有萬億級,可能會經歷一個百億級或千億級市場慢慢釋放的過程。
“我們當然希望有更多錢投入這個市場,但還是更傾向于靜觀其變。土壤修復行業目前交織著技術、經濟和管理等多重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宋海農表示。
多位環保分析人士表示,在環保資金中,治理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已經占了大頭,留給土壤治理的資金十分有限。以水污染治理為例,近兩年各地政府治理黑臭水體的壓力非常大,頻頻有大項目出現,比如北京計劃到2020年為通州安排總投資456億元治水。
在這種背景下,土壤治理資金從何而來?
“土十條”指出,應發揮市場作用。除PPP模式和政府購買服務外,還要發揮綠色金融的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企業發行股票,探索通過發行債券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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