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中冶紙業金融債權人委員會本部板塊成員與中冶紙業正式簽署銀團協議,并向中冶紙業發放銀團貸款,中冶紙業最后一批逾期金融債務得以妥善解決,落實了“本金不受損失”的重組原則和“以時間換空間”的重組策略,保護了銀行權益,維護了央企形象,增進了銀企信任,標志著中冶紙業的債務重組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2013年初,中冶紙業面臨嚴重虧損、資金枯竭、資不抵債的困難局面,國資委決定將其劃轉至誠通集團實施重組,并由中國紙業主導具體重組工作。重組時涉及31家債權人7個債務主體的140余億金融債務陸續逾期。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和債轉股等工作制度尚未建立的情況下,中國紙業迎難而上,堅持探索創新,對金融債務與債委會達成了分板塊解決的重組方案,有效推進中冶紙業的債務重組工作。
在國資委和銀監會等相關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經過中國紙業的不懈努力,中冶紙業債務重組工作實現了通過國有資本運營平臺公司實施重組確保風險不外溢、各方共擔實現共贏的重組目標,避免誘發系統性危機的同時實現了企業轉型升級、煥然一新,同時為類似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可借鑒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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