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關于做好引導企業環境守法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單位內部“首接責任制”,對行政相對人實行有關事項“一次性告知”;對一般違法行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嚴格禁止“一律頂格處罰”“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簡單粗暴行為。
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積極推進生態環境監管政務服務標準化、智能化、簡潔化,提升工作效率和企業辦事的便捷性。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加強各監管環節的有效銜接,建立單位內部“首接責任制”,對行政相對人實行有關事項“一次性告知”。戳這有新發現。針對新建建設項目,編制生態環境守法告知書,在發放環評審批文件時一同發放給企業,告知企業生態環境管理義務和要求、需要到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的事項、辦理流程、時限及聯系方式等,提示生態環境管理法律風險。
強化技術指導
根據不同技術層次企業的實際需要,分類指導、提供污染防治技術服務。依托產業園區、科研機構和行業協會、商會,搭建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污染治理服務。鼓勵企業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污染治理,引導和幫助中小型企業入園集中進行污染治理。探索大型企業、工業園區和小城鎮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模式。
加大對中小型企業的幫扶力度
支持中小型企業實施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藝技術和污染治理技術的升級改造,加強中小型企業生態環境管理知識培訓,推廣優秀管理制度和經驗,提升中小型企業生態環境管理水平。戳這有新發現。強化“點對點”指導,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
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按照合法、科學、公正、合理的原則,進一步制定完善行政處罰裁量規則和基準,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幅度內,細化行政處罰裁量空間,為公正執法、精準執法提供支撐。戳這有新發現。加強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力度。對一般違法行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嚴格禁止“一律頂格處罰”“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簡單粗暴行為。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指導和幫助違法企業改正環境違法行為。
運用科技手段提高執法效能
加快建設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依托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等科技手段,充分發揮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作用,打造監管大數據平臺,推動“互聯網+監管”,提高監管執法針對性、科學性、時效性,切實減輕行政執法對企業正常生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