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鳳泉區人民政府公布8份鳳泉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相關公司停工、停產,并進行罰款處罰,其中包括新鄉市奕舟紙業有限公司。 處罰公司信息 新鄉市奕舟紙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郝紅顏 社會信用代碼:91410704MA40GLY9E 地 址:新鄉市鳳泉區大塊鎮大塊村 處罰原因 2019年6月25日,環保局執法人員對你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你公司年產3000噸無碳復寫紙項目涂布工段廢氣未采取集中處理等措施,造成氣態污染物排放。上述行為違反了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油、化工、制藥、礦產開采等企業,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之規定。以上事實,有我局“調查調問筆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和現場照片為證。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證據,你單位的違法行為為一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五)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油、化工、制藥、礦山開采等企業,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密閉、圍擋、遮擋、清掃、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之規定,參照《河南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 處罰結果 經研究我局決定對你單位上述環境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理: 1、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2、給予罰款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下列銀行和賬號: 賬 戶:新鄉市鳳泉區財務核算中心 銀 行:新鄉市鳳泉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賬 號:00000000000702586012 你單位繳納罰款后,請持繳款票據到我局信訪法制股索取罰款收據,并將繳款憑據復印件報送我局信訪法制股備案。 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你(單位)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鳳泉區人民政府或者新鄉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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