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市委、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強化工業污染源環境監管執法工作,促進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特別是四大國考斷面水質的改善,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將從8月29日起開展為期2個月的違法排污大整治利劍專項行動。
據了解,本次整治專項行動以四大國考斷面所屬流域為重點,尤其是茅洲河、石馬河、東引運河和寒溪河流域,將覆蓋全市域,以電鍍、表面處理、陽極氧化、漂染、印花、洗水等重點行業以及工業廢水回用零排放企業、零散廢水產生和轉移企業以及“散亂污”涉水企業為檢查重點,其中將對電鍍、表面處理、陽極氧化等重污染行業企業實現檢查全覆蓋。
本次整治行動,采取“白+黑”、“5+2”、異地交叉執法方式重拳打擊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未完善環保驗收手續擅自投入生產的,根據違法情節的嚴重程度,將可能面臨以下處罰: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責令關閉。
超標排放生產廢水的,根據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將可能面臨以下處罰: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將按日連續處罰;責令改正、責令限制生產、責令停產整治或責令停業關閉;涉嫌污染環境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生產廢水的,根據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將可能面臨以下處罰: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將按日連續處罰;責令改正、責令限制生產、責令停產整治或責令停業關閉;移送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涉嫌污染環境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市生態環境局表示,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舉報非法排污環境違法行為。如有發現,可撥打舉報電話: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