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了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行政處罰信息。山東太陽紙業因違反《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被監管部門行政處罰,魯市監行處字〔2019〕29號處罰決定書顯示,處罰內容為“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處罰決定日期為2019年11月1日。據悉,2018年太陽紙業便因相同原因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