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住建廳獲悉,由該廳與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的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山東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技術規范》,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山東省首個以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為主要內容的省級地方標準。 《規范》制定充分考慮山東省實際,對城鄉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在技術層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分類要求進行了統一,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宜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專業垃圾進行分類,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宜與城區相統一,也可因地制宜靈活采用別的標準,推薦采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規范》明確,有害垃圾投放應符合相關規定,如廢電池應保持完好,破損的電池應用透明塑料袋封裝后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廢熒光燈管應保持完整,破碎的燈管應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棄置藥品及藥具應盡量保持原包裝,并應連同包裝一并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廢殺蟲劑、清潔劑、空調清洗劑、空氣清新劑、廢棄化妝品等均應與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此外,《規范》提出了“四分四定”的原則,即分類投放要定時、分類收集要定人、分類運輸要定車、分類處理要定位。分類投放后的各類垃圾應分類收集、分類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