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河南江河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一事有最新進展,12月22日,證監會官網顯示:江河紙業首發未通過。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有: 1、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向關聯方銷售與采購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定價依據及公允性,相關毛利率與非關聯方相比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關聯方利益輸送的情形,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情形;(2)通過南京海卓、深圳西奈公司銷售產品的合理性、定價的公允性,2021年對其銷售大幅減少的原因及對發行人業績的影響;(3)關聯方為發行人銀行借款提供無償擔保、進行關聯方資金拆借的原因、必要性和真實性,是否存在資金體外循環或虛構業務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與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生產型客戶占比逐年增加、貿易型客戶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客戶供應商重疊的商業合理性及采購銷售價格公允性,客戶供應商重疊是否符合行業慣例,主要重疊客戶供應商與發行人之間是否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3)2022年第3季度營業收入增長的原因,凈利潤同比大幅增長的真實性及合理性;(4)境外客戶第三方回款金額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與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財務管理中走賬、轉貸、非真實交易票據融資、利用個人賬戶收付款等行為,是否對發行人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構成重大不利影響;(2)在少林客車擔保借款尚未到還款期的情況下,計提大額預計負債的依據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調節報告期利潤的情形,2022年5月相關債權被滎陽市城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收購的商業合理性;(3)廣源紙業股權代持是否對發行人及相關方前期涉及的刑事案件存在重大影響;(4)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運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與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生產過程中是否涉及“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是否涉及目錄中所列示的半化學紙漿的情況;(2)主要能源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標準,生產經營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及“節能減排”政策,相關行政處罰是否構成重大行政違法行為;(3)環保投入是否與產能、排污量相匹配,是否與同行業存在重大差異,相關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執行;(4)使用或租賃集體建設用地、劃撥地及其上建造的房產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依法辦理了必要的審批或租賃備案手續、有關房產是否為合法建筑、是否存在被行政處罰的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與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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