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即便退市也難逃追責。日前,河南證監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對時任銀鴿投資監事會主席的胡志芳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銀鴿投資此前為A股上市公司,2020年8月,因觸及面值退市標準,公司被強制退市摘牌。退市前3個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最新的行政處罰決定顯示,經查明,銀鴿投資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實際控制人信息披露不實,構成虛假記載。從2017年7月至立案調查日,胡志芳任銀鴿投資監事、監事會主席,為銀鴿投資上述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并結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別情形等,河南證監局決定對胡志芳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此前的2020年5月,因信披違規、內控存在缺陷,上交所已對銀鴿投資及時任4名高管(董事長兼總經理、財務總監、董秘、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有業內人士表示,對退市上市公司違規行為進行追責,不但體現出監管層“零容忍”的堅決態度,更釋放出退市不是“免罰牌”、對違法違規行為“一個不放過”的鮮明信號,任何不守規矩者都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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