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布了上海XX包裝材料有限公司“3·1”機械傷害一般事故調查報告。 該份報告顯示,2024年3月1日7時30分許,上海XX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普工林某某、劉某某二人開始上班,林某某負責操作粘箱機,開啟機器后便去涂膠折疊部的傳送帶處清理前一天剩下的紙箱,劉某某負責在粘箱機北側打包紙箱。 清理過程中,林某某將身體探向傳送帶拿紙箱時,脖子上的圍巾不慎被傳送帶輥軸卷住,圍巾收緊勒住林某某脖子,林某某便大喊“快按急停”。劉某某聽到后立刻伸手按下急停按鈕,看到林某某脖子被圍巾勒住,嘴中流有口水,左臉擠在傳送帶上,臉頰下半部位及右耳逐漸變紫,呼之不應。 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人用剪刀將圍巾剪開并撥打“120”。事故發生至救援結束用時約6分鐘。救護車到場后將林某某送至上海市金山區亭林醫院搶救,后當天轉院至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南院搶救。經搶救后轉入重癥監護室觀察,后轉入普通病房。2024年3月13日轉院至上海赫爾森康復醫院治療。 依據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南院的出院小結,事故造成林某某窒息伴意識障礙,神志深昏迷,呼吸心跳驟停心肺復蘇后缺氧缺血性腦病。依據《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GB/T15499-1995),本起事故造成1人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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