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網消息)
陽光紙業(02002)發布公告,于2020年9月25日,上海王的、昌樂盛世(兩者均為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濰坊恒新及昌樂寶都(以下統稱“有限合伙人”)與山東新嘉(普通合伙人)就成立合伙企業(濰坊市世紀陽光新舊動能轉換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訂立有限責任合伙協議。
根據有限責任合伙協議,合伙企業的總資本承擔為人民幣5億元,其中山東新嘉將出資人民幣500萬元,而上海王的、昌樂盛世、濰坊恒新與昌樂寶都將分別向合伙企業出資人民幣1億元、人民幣2.95億元、人民幣5000萬元及人民幣5000萬元。
于2020年9月29日,合伙企業與科邁制漿及山東陽光(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股權投資協議,合伙企業同意通過向科邁制漿注資現金人民幣5億元投資科邁制漿的紙漿制造項目以換取股權。
投資完成后,科邁制漿將由合營企業直接擁有47.37%及由山東陽光擁有52.63%。由于合伙企業不受集團控制,且其業績將不會合并至集團的業績中,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29條,投資將視作出售集團于科邁制漿的權益予合伙企業。
經參考合伙企業的投資目標、山東新嘉作為其普通合伙人的豐富經驗及技能以及從投資合伙企業向科邁制漿注入額外的私人及國有資本,董事會認為,成立合伙企業及投資于科邁制漿將促進技術創新及提高集團生物降解植物材料方式的制漿產能,從而有利于集團。此外,通過投資直接注入免息國有資本,可有效地用于補充科邁紙漿制造項目的資金來源,從而可降低集團整體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