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建設甘肅省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綜合實驗區、京津風沙源治理、全國五大湖區湖泊水環境治理等一批重大生態工程。同時強調,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不僅要加大政府投入,更要用改革的辦法,積極探索,創新方式,著力構建生態保護、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協調聯動機制,生態補償的長效機制和多元投入的投融資機制,確立推動科學發展的正確導向和考核評價機制,使重大生態工程建設任務切實落到實處、見到實效,提高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
據中證報報道,近日,福建省明確提出,以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為目標,進一步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探索生態資本市場化運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國前列,而林權改革將成為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的重要推手。
林業頻獲政策扶持
今年以來,國務院參事室調研組先后赴湖北、云南調研。調研組認為,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開展以來,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任務已基本完成,改革已獲得初步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具體問題尚未得到妥善解決,因此,配套改革任務艱巨且非常重要。
據了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林業的核心改革工作,受益農民達5-6億人。目前,主體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林改確權率已近99%,發證率達95%,目前正在重點開展配套改革工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明晰產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和保障收益權,發展林下經濟、合作組織等工作,為了更好地放活經營權和落實處置權,最終目的是確保農民收益權,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保護和發展林業。從這一層面來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開展5年來,成效顯著。
而早在今年7月18日,中國銀監會與國家林業局就聯合印發了《關于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林農和林業生產經營者可以用承包經營的商品林做抵押,從銀行貸款用于林業生產經營的需要,從而實現了林業資源變資本的歷史性突破。
該《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遵循依法合規、公平誠信、風險可控、惠農利民的原則,探索創新業務品種,加大對林業發展的有效信貸投入,促進林業和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這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續配套政策的一個突破。
同時,林權抵押貸款重點滿足林業生產經營、森林資源(財苑)培育和開發、林產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產、生活相關的資金需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信用狀況和貸款用途等因素合理協商確定林權抵押貸款的期限,貸款資金用于林業生產的,期限要與林業生產周期相適應。這一舉措破解了各地普遍存在的抵押范圍偏窄,貸款期限與林業生產周期不匹配的問題。
此外,《意見》對規范林權抵押登記、林木資產變現提出了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林權抵押登記或變更登記,并明確了林權抵押、變更、注銷登記,以及登記備案等的具體程序和要求;貸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清償債務或抵押合同規定的其他行使抵押權的情形發生時,可通過競價交易、協議轉讓、林木采伐或訴訟等途徑處置已抵押的林權。
分析人士表示,《意見》是完善林業信貸擔保方式、健全林權抵押貸款制度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調動林農和林業生產經營者的積極性,促進信貸資金的合理配置,突破林業經濟發展的資金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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