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法院執行局全警出動,對溧陽一家嚴重污染環境的造紙廠斷電、封鉛,強制關停。
去年,溧陽市環保局對該市一家造紙廠進行日常檢查發現,該廠一個車間的雨水排放口有水排入河里,遂現場對該排水進行采樣,化驗結果為CODcr(重鉻酸鹽指數)濃度為556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118毫克/升,均嚴重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去年10月14日,溧陽市人民政府作出決定,查明該廠采取規避監管的方式,利用雨水管道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責令停產整頓。但經催告,該廠我行我素,拒不履行,政府部門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承辦法官聯系經營者,進行釋法析理和說服教育,對方這才意識到后果嚴重,派出一名電工帶領執行人員進入配電房,溧陽法院邀請供電公司工作人員依法斷電,進行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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