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聯合編制的《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方案》18日對外公布。方案明確,到2018年,推廣高效鍋爐50萬蒸噸,高效燃煤鍋爐市場占有率由目前的不足5%提高到40%;淘汰落后燃煤鍋爐40萬蒸噸;完成40萬蒸噸燃煤鍋爐的節能改造。
方案提出,要加快推廣高效鍋爐,同時加速淘汰落后鍋爐,2014年淘汰燃煤小鍋爐5萬臺,2014到2015年淘汰20萬蒸噸落后鍋爐。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全部淘汰10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北京市建成區取消所有燃煤鍋爐;到2017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10噸/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
方案還提出,要加大節能改造力度,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能效不達標的在用鍋爐節能改造。同時,提升鍋爐污染治理水平,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20噸/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得新建10噸/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等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得新建燃煤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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