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16日通報今年發生在廣西的十起環境違法案件,其中十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自治區環保廳副廳長鐘兵介紹,這十起環境違法案件分別包括,扶綏縣灃樺酒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灌陽縣金鑫有色金屬選礦廠非法建設煉銦生產線導致灌江污染事件和北流市清灣鎮新發建筑材料廠非法轉移化工廢液環境違法案件等。
鐘兵稱,這些案件涉及造紙、酒精、冶煉、采礦、建筑材料、鈦白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等多個行業,違法行為包括偷排廢水、污泥,非法轉移、處置或傾倒危險廢物,非法生產、未批先建、在線監控設備弄虛作假等。企業違法主觀意圖明顯,且形式多樣,手法隱蔽,有的違法行為時間較長,充分暴露了一些行業企業環境守法意識淡薄、無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社會責任缺失等現狀。
例如,南寧振寧工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蒲廟造紙廠)偷排廢水案,企業擅自將廢水在線監控設施的水質采樣探頭移入清水桶并調整超聲波流量計探頭高度造假,掩蓋真實排污狀況,規避監管;崇左市新和酒業有限公司則在蒸餾車間與酒精廢液收集池管路的中間,私設暗管,并經暗管直接向地下溶洞排放酒精廢液。
目前,這十起環境違法案件的責任主體均已受到責令停產整治、拆除非法生產設施、罰款等相應處罰,罰款額將超過600萬元,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涉嫌違法人員10多名,其中8人因污染環境罪已被法院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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