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巢湖流域三級保護區劃分啟動,保護區范圍的大小,事關巢湖流域發展與保護。3月31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公布關于開展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區劃定工作的通知,由省環保廳牽頭組織,7月底前完成劃定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審查方案,報省政府批準發布。
新修訂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于去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巢湖流域水環境實行三級保護。巢湖湖體、巢湖岸線外延1000米范圍內陸域、入湖河道上溯至10000米及沿岸兩側各200米范圍內陸域為一級保護區;巢湖岸線外延1000米至3000米范圍內陸域、入湖河道上溯至10000米沿岸兩側各200米至1000米范圍內陸域為二級保護區;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區的其他地區為三級保護區。
通知明確,充分考慮入湖污染物通量及水量,將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豐樂河、杭埠河、白石天河、兆河、柘皋河、裕溪河9條主要入湖河流納入保護區劃定范圍,其余入湖河流暫不納入。以行政村(社區)為劃定單元。行政村(社區)跨一、二級保護區的,劃入一級保護區名錄;跨二、三級保護區的,劃入二級保護區名錄。
根據條例,水環境一、二、三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化學制漿造紙企業;禁止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等水污染嚴重的小型項目;禁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二級、一級保護區要求更加嚴格,其中,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運輸劇毒化學品;禁止從事網箱養殖;禁止設立畜禽養殖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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