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環保部門對全省5家環境違法企業實施了查封、扣押,其中包括哈市2家企業,這是新修訂《環境保護法》以來,我省環保部門首次運用法律賦予的查封扣押監管權力依法嚴懲嚴重環境污染行為。
此5起環境違法處罰都由當地環保部門下達了《查封扣押決定書》,其中包括,哈市雙城區環境保護局對雙城市周家鎮東安村石家鑄造廠違法排放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當地環保部門查封該廠兩處電閘等生產關鍵設施,實施期限為7日;阿城亞溝鎮建民采石場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違法行為,當地環保部門查封該石場采石有關設備,實施期限為29日。此次檢查還發現佳木斯市和雙鴨山市等地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都依法予以查處扣押。
省環境監察局工作人員表示,今后將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惡意違法、屢教不改、嚴重污染等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鏈接:6種情況環保部門可實施查封、扣押
1違法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危險廢物、含重金屬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
2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污染物的。
3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傾倒化工、制藥、石化、印染、電鍍、造紙、制革等工業污泥的。
4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污染物的。
5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未按照要求執行停產、停排措施,繼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污染物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違法排污行為。黑龍江省環保部門“亮劍” 依法查封5家污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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