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安慶市安監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懷寧縣茶嶺鎮一家企業在倉庫內非法存儲煙花爆竹。執法人員隨即趕赴現場核實情況,經調查,群眾反映情況屬實;安監部門隨即封存了現場。該案現已移交給懷寧縣公安部門立案處理。
群眾舉報稱在懷寧縣茶嶺鎮,有一家名叫“懷寧縣正泰紙業有限公司”的企業,在倉庫內非法存儲煙花爆竹,且數量眾多,有近萬件;但該企業并不具備存儲煙花爆竹的資質。
接到舉報后,安慶市安監局立即安排執法監察支隊趕赴現場核實情況。經調查,該戶企業的經營性質為收購廢用紙加工成品紙,并不具備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資質。但安監部門在該企業的兩個倉庫內,卻發現了9360件煙花爆竹。
經過向企業法人邱某詢問了解到,邱某在從事煙花爆竹專用紙筒所用紙張的銷售過程中,從發生業務往來的煙花爆竹生產廠家進煙花爆竹成品沖抵貨款,這批非法存儲的煙花爆竹,就是貨款抵押物。邱某在收到煙花爆竹后,遂將其全部置放于企業倉庫內。在證據面前,邱某交代了私自超范圍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事實。通過進一步深挖,邱某供述稱自己從今年8月份開始,在無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資質的情況下,從有業務往來的江西省萬載和上栗縣、湖南省瀏陽市等地煙花爆竹廠,先后多次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和鞭炮用來折抵貨款,價值達數十萬元。
由于煙花爆竹屬民爆物品,不當存儲會有極大危害性,像一個 “不定時炸彈”潛伏在居民身邊,給日常生活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安監部門在調查清楚后,立即對這批數量龐大的煙花爆竹進行了查封,并轉移處理。同時,將該公司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事件移交給轄區公安部門處理。隨后,懷寧縣公安部門依法對邱某以涉嫌非法儲存、運輸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罪立案偵查,相關偵查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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