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6日訊日前,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發布2017年2月行政處罰公示,北京通縣佳譽造紙廠因環保違法,被罰10萬元。
通環監罰字[2016]第54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于2016年11月29日現場檢查和2016年12月1日詢問調查認定,北京通縣佳譽造紙廠存在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違法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北京通縣佳譽造紙廠限期改正,處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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