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廣州第二、第三批歷史建筑保護規劃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包括規劃文本和168處歷史建筑的保護圖則兩部分,這意味著每個歷史建筑都有了“度身定制”的保護規劃。本次保護規劃特別提出,要為歷史建筑未來多樣化的活化利用方式提供最大可能性,工業倉儲設施可作為商業服務業使用,也鼓勵歷史建筑變身養老設施、特色酒店等。
如何保護:主要立面上不得設置廣告
第二批歷史建筑有80處,以古村祠堂、民居為主,包括了國家歷史文化名村——番禺大嶺村的9處民居、古井、坊門、巷門等;還有大學城里的北亭村7處祠堂、民居、街門入選。第三批歷史建筑則有88處,包括廣州造紙廠的6處工業遺跡、廣東省石油公司昌崗路油庫、廣州市第二棉紡廠舊址、廣州美術學院附屬中等美術學校南樓、廣九鐵路俱樂部舊址等。
這些歷史建筑將如何保護呢?保護規劃中提出,根據歷史建筑的價值、特色以及完好程度,按一類、二類進行保護,一類歷史建筑的保護要求更為嚴格。
一類歷史建筑的價值全面,其臨街立面及其他有價值的外立面、主體結構形式、有價值的平面布局、特色材料裝飾和部位,以及歷史環境要素的保護可參照文物進行。
二類歷史建筑在保護圖則確定的、體現歷史風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構造、裝飾等核心價值要素不得改變,除此之外的其他部位,可根據保護和利用的要求適當改變,但不得損害核心價值要素。
此外,保護規劃還規定,居住用途的歷史建筑人均居住面積低于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或違規改建為“房中房”的,必須進行調整或整改。在戶外廣告和招牌的設置上,歷史建筑被確定為核心價值要素的主要立面上不得設置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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