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環保部土壤環境保護司負責人就此表示,按照實施方案進度要求,近期將調整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制定印發《進口廢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具體調整如下:
一是調整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禁止進口來自生活源的廢塑料、未經分揀的廢紙以及廢紡織原料、釩渣等固體廢物,并于2017年年底開始正式實施。
二是修訂并加嚴現行的《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對于夾雜物的品種與含量的限制要求將進一步加嚴。
三是環保部制定印發《進口廢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明確進口廢紙企業的環境管理要求,并設定一定加工規模的行業準入門檻。
四是完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制度,取消貿易單位代理進口,僅允許加工利用企業自營進口,防范進口固體廢物倒賣風險。
五是增加固體廢物鑒別單位數量,解決固體廢物屬性鑒別難等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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