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溫州龍灣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消費者投訴線索,查獲一家餐飲店對小籠包墊紙只洗不換不消毒的違法行為。 據了解,龍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消費者王女士投訴,稱在龍灣區永中街道一家連鎖品牌早餐店點了一份小籠包,發現蒸籠清洗不干凈。接到投訴后,龍灣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早餐店調查了解情況。該店承認,為了節省成本,在顧客食用完畢后,都會清洗墊紙,但未對蒸籠紙進行消毒或替換。執法人員責令該店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同時要求該店出示蒸籠紙的供貨商信息和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將對案件作出進一步處理。 小知識:墊紙,又稱蒸籠紙,優點是相較于難以清潔的屜布、草墊,更加方便衛生,可一次性使用,但成本高于草墊。根據國家標準GB4806.8-2016(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的要求,食品接觸用紙的原料不應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食品用紙上的蠟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紙內所含的鉛、砷、甲醛、熒光性物質、微生物(限于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霉菌等三種)也有嚴格的限量要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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