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生態環境部網站發布了關于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該計劃由生態環境部和國家發改委一同印發。 行動計劃中提到的重點區域范圍,包括在長江經濟帶覆蓋的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云南、貴州等11省市(以下稱沿江11省市)范圍內,以長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點湖庫為重點開展保護修復行動。長江干流主要指四川省宜賓市至入海口江段;主要支流包含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烏江、清江、湘江、漢江、贛江等河流;重點湖庫包含洞庭湖、鄱陽湖、巢湖、太湖、滇池、丹江口、洱海等湖庫。 行動計劃涉及到造紙行業的有關內容如下: 強化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十大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方案,推動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深入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實施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持續深入推動長江沿岸固體廢物大排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全面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改進展情況。建立部門和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建立健全環保有獎舉報制度,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等活動。2020年年底前,有效遏制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案件高發態勢。深入落實《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生態環境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等參與) 完善高耗水行業用水價格機制,提高火電、鋼鐵、紡織、造紙、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用水價格,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農業。全面清理取消對高污染排放行業的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研究完善有機肥生產銷售運輸使用等環節的支持政策和長江港口、水上服務區、待閘錨地岸電電價扶持政策。(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按職責分工牽頭,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等參與) 行動計劃專門強調了嚴格生態環境監督執法: 建立完善長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和預警應急體系,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和執法協作機制,加強長江流域環境違法違規企業信息共享,構建環保信用評價結果互認互用機制。(生態環境部牽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林草局等參與) 加大生態環境執法力度。加快組建長江流域環境監管執法機構,增強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合力。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從嚴處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著力解決長江流域環境違法、生態破壞、風險隱患突出等問題。堅持鐵腕治污,對非法排污、違法處置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等行為,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查處。強化排污者責任,對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排污單位,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加強涉生態環境保護的司法力量建設,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行政檢察銜接機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生態環境部、中央編辦按職責分工牽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等參與) 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將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其“回頭看”范疇,對污染治理不力、保護修復進展緩慢、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甚至惡化的地區,視情組織專項督察,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杜絕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全面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現對地市督察全覆蓋。建立完善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監管機制。(生態環境部負責) 提升監測預警能力。開展天地一體化長江水生態環境監測調查評估,完善水生態監測指標體系,開展水生生物多樣性監測試點,逐步完善水生態環境監測評估方法。制定實施長江經濟帶排污口監測體系建設方案。落實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辦法,對水環境質量達標滯后地區開展預警工作。完成長江干流岸線生態環境無人機遙感調查,摸清長江干流岸線排污口、固體廢物堆放、岸線開發利用、生態本底、企業空間分布等情況。(生態環境部牽頭,有關部門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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