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發改環資〔2020〕80號)和浙江省發改委等9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辦法》(浙發改環資〔2020〕307號)文件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浙江省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作為塑料吸管的替代產品,紙質吸管已出現在大街小巷各大飲品店。 為了解目前市場上紙質吸管質量現狀,今年2月,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消保委)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對杭州市肯德基和平飯店店、喜茶杭州黃龍萬科GO店、蜜雪冰城丁蘭廣場店、瑞幸咖啡明珠街店、伏見桃山新天地店、星巴克丁蘭廣場店、coco樂堤港店、茶百道樂堤港店、古茗東新路店、奈雪的茶樂堤港店等10家奶茶飲品實體店提供的紙質吸管進行采樣,委托第三檢測機構,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對樣品的感官要求、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鉛計)、鉛、砷、甲醛、熒光性物質項目開展比較試驗。此外,根據消費者日常使用習慣,對紙質吸管的耐溫性能也進行了檢測。 檢測發現,10批次樣品的感官要求以及鉛、砷、甲醛、熒光性物質、總遷移量和重金屬等項目均符合標準要求,但有2個批次的樣品高錳酸鉀消耗量不符合國家標準、1個批次樣品耐溫性能上不符合要求,出現脫膠、分層。 紙質吸管的耐溫性能主要考核產品的使用性能情況,若出現軟化、分層、脫膠等現象,會影響產品的使用。因本次采樣10批次紙質吸管產品本身均未標明類別,故檢測全部按“水溫60℃,水容量0.5升”的試驗條件進行。檢測發現,某品牌飲品店的紙質吸管出現分層和脫膠現象,不符合耐溫性能要求。 根據國家標準,高錳酸鉀消耗量限量值要求為≤40mg/kg,據檢測機構有關技術人員介紹:高錳酸鉀消耗量,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由食品接觸材料遷移到水性食品模擬物中并能夠被高錳酸鉀氧化的全部物質的總量。這些物質主要是一些小分子有機物,其中部分物質進入人體后可能會長時間滯留在人體內,影響人體的正常代謝,從而危害人體健康。 檢測發現,盡管8批次樣品符合標準要求,但檢測結果差異較大,檢測結果最小值為8.6mg/kg,最大值為39 mg/kg,存在超標的風險。另外,有兩個品牌飲品店的紙質吸管的高錳酸鉀消耗量檢測值分別為52 mg/kg和64 mg/kg,均超出國家強制標準要求。 根據檢測結果,省消保委于3月9日、10日對兩家飲品企業予以會談,兩家企業相關負責人對本次檢測結果均表示沒有異議。同時,省消保委提出要求:一是統計該批次紙質吸管在浙江所有門店使用和庫存情況;二是兩家飲品企業要對提供該批紙質吸管的生產廠家進行處理;三是今后要嚴把產品質量關,絕不允許類似情況再出現;四是省消保委將持續關注,必要時將對該類商品開展回頭看比較試驗;五是要求兩家企業于3月12日前以書面函形式將整改意見回復省消保委。 截止到發布時間,兩家飲品企業已對該批次紙質吸管的生產廠家(山東日照東方緣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東莞市恒昇包裝科技有限公司)做出處理,同時,對新生產的紙質吸管也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會及時向省消保委反饋。 在此,浙江省消保委建議消費者使用紙質吸管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紙吸管是國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范圍內的獲證產品,生產企業需要獲得該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方可進行生產。消費者可在紙吸管的外包裝等處查看有無QS標志或者生產許可證編號來確定生產企業是否是獲證生產。 2、建議購買和使用有獨立包裝的紙質吸管,如果發現產品存在受潮、霉斑、特殊氣味等現象,建議不要使用; 3、紙質吸管為一次性使用產品,不建議重復使用。 注:本次比較試驗只對樣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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