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日前召開全省水環境治理電視電話會,部署開展城鎮內河(湖)水污染專項治理行動,將用三年時間解決城鎮內河內湖水污染比較突出的問題。
目前海南主要江河、湖泊、水庫水質總體保持優良,92%的監測河段和83.3%的湖庫水質都符合或優于國家地表水三類標準,但是海南城鎮內河(湖)水環境形勢不容樂觀,水污染問題比較突出。
近日,海南省政府印發《全省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動方案》,明確到2018年,城鎮內河及流經城鎮河段消除劣Ⅴ類水體、力爭達到Ⅳ類及以上水質,內湖消除劣Ⅴ類水體,市縣城鎮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全省城鎮內河(湖)水環境質量總體明顯改善。本次列入行動方案集中治理的污染水體共64個,其中海口、三亞各18個,是本次全省整治水污染工作的重點。
海南省政府還將與各市縣政府簽訂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目標責任書,承擔水污染治理的其他責任單位要明確任務和責任。三年期間,每年都小結、評比,把考核結果作為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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