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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業違法排污暴露了什么?
無論是在地方、省里,還是國內、國外,大型企業常常很輕松地獲得各種榮譽、獎勵,企業的負責人頭上更是籠罩著諸如"十大杰出企業家"、"改革風云人物"等光環。他們本應成為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楷模、可持續發展的典型。然而,社會上卻出現某些企業和企業負責人一邊違法排污被查處,一邊卻又獲得各種各樣的榮譽等現象。企業的一把手清楚該企業的違法排污行為嗎?答案是肯定的,他們是心知肚明!
近一段時間,國際上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感越來越關注,它已被列為衡量企業整體實力和素質的標準之一,許多國外企業把社會責任作為一個專門問題來對待。企業與社會的關系是一種生態平衡關系,社會是企業利益的來源,企業從周圍環境汲取營養,反過來回報社會,與社會形成和諧真誠的關系,才能更好地發展。
社會責任感是企業的長遠發展的文化基礎。很難想像,一個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能夠真正辦成國際一流的企業。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才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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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對大企業的監管?
據介紹,目前大型企業責任人的處理已經追溯到企業的一把手身上了。山東晨鳴紙業集團公司已撤銷武漢晨鳴漢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夏友亮和總經理助理牛湘漢的職務,給予總經理孟峰降職處分。對負有違法排污責任的寧夏美利紙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孔繁儀行政警告處分,撤銷寧夏美利紙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趙平和副總經理王思義等多名責任人職務,并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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